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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政府採購法之公告金額及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」修正發布,請查照。
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「政府採購法之查核金額、公告金額及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」,公告金額:工程、財物及勞務採購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;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:為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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